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合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本科生奖学金,一等,2名,每生每学年6000元;
本科生奖学金,二等,2名,每生每学年5000元;
本科生奖学金,三等,4名,每生每学年4000元。
本科生奖学金,二等,1名,每生每学年5000元;
本科生奖学金,三等,1名,每生每学年4000元。
序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细则 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成绩 |
绩点 (60分) |
所有申请人中绩点最高的为评审基准绩点,其成绩为满分。其他申请人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成绩得分=(本人绩点/评审基准绩点)×60×100%(小数点留两位)。 |
2 |
获奖情况 |
(10分) |
2023-2024学年所获奖励: 国家级:8-10分,省部级5-7分,校级2-4分,其他奖项1分。 |
3 |
申请理由 |
(5分) |
(政治表现、思想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内容。不少于80字。必须手写签名。) ⑴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⑵在个人陈述中展现的学术研究兴趣、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深度和广度。 在1-5分酌情打分。 |
4 |
院(系)意见 |
(10分) |
(学院审核意见要体现申请学生的个人特色,体现学生培养情况和突出表现,不能仅仅写“同意”二字。审核人必须手写签名。) 核实学生在校情况,是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在1-10分酌情打分。 |
5 |
其他 |
(5分) |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培训、活动、比赛等。 在1-5分酌情打分。 |
(5分) |
担任校、院、班级学生干部、工作表现较为突出。 在1-5分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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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在专业相关领域发表科研成果、学术能力较强。 在1-5分酌情打分。 |
五、评审流程
学生根据生源地填写相应奖学金申请表,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至所在学院审核。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将包含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及相关材料送交至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梁老师处(东校区学生服务中心1层)。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1日(周一)17:00。
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组织五位校内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审议评分,确定建议获奖名单。评审日期:2024年10月22日。
建议获奖名单公示,公示期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
公示网站:https://gatxs.bfsu.edu.cn,对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电邮联络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
建议获奖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
六、其他说明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具备评选资格;若已获奖,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一)有反对一国两制方针,反对祖国统一的言论或行为;
(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三)违反校规、校纪,或受到校级、院级通报批评的。
梁老师,电话:88818781,电子邮件:gatxs@bf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