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2022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接受符合条件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报名申请。
一、大学介绍
(一)地理位置
北京外国语大学坐落于首都高校和高新技术产业云集的海淀区,地处西三环北路,在三环路两侧分设东、西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为49.2万平方米,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二)院校特色
北京外国语大学创建于1941年,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北外获批开设101种外国语言,欧洲语种群和亚非语种群是目前我国覆盖面最大的非通用语建设基地,是教育部第一批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校形成了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体,文、法、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现有本科专业121个,其中44个专业是全国唯一专业点。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学校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评级为A+,位居全国榜首。2018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发布,学校语言学、现代语言2门学科再次进入全球前100强,居国内同类院校之首。
学校本科在校生5600人,研究生(硕士、博士)3100人,外国留学生1600人。
(三)师资力量
北外注重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1200余人,另有来自60个国家和地区的外籍教师近200人。学校拥有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百万千万人才工程、国家“四个一批”人才、青年“长江学者”等高水平师资。教师中超过90%拥有海外学习经历。
(四)对外交流
北外坚持高端引领、整体推进的国际化办学思路,与世界上91个国家和地区的313所高校和学术机构开展交流,与英国诺丁汉大学、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俄罗斯莫斯科国立语言大学、德国哥廷根大学、意大利罗马大学、匈牙利罗兰大学、波兰雅盖隆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建立了实质性的合作关系。学校承办了23所海外孔子学院,位于亚、欧、美18个国家,居国内高校之首。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考生须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了解所报专业对考生的要求,包括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方面的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在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上传电子照片、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及学习证明材料等内容。考生于4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在4月16日前按照系统提示更正有关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并在4月2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向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缴付报名费用港币460元,并上传缴费凭证至报名系统(缴费方式见报名系统公告)。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将于5月15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考生应于6月15日前上传学生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供学校参考。
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于6月15日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三)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志愿顺序可填报4所学校,每所高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考生可在4月30日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保证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缺失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录取或无法通过入学复核取消入学及学习资格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录取
(一)录取原则
北京外国语大学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报考志愿、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成绩、学习经历、在校表现、社会实践等情况,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1.最低录取标准
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学生最低录取标准为:4、4、3、3。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4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
2.附加要求
报考我校国际商学院专业数学科成绩不得低于4。
3.学习经历参考
北京外国语大学将同时参考“学生学习概览”决定录取结果。
“学生学习概览”应由考生提供并得到香港教育局和学校认可,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高中三年成绩单、在校表现、学习经历和社会实践等。
学生应品学兼优,在学期间核心科目原则上不得有不及格成绩。
(二)招生计划
2022年北京外国语大学面向香港考生开放以下本科专业,共计招收10人,各专业原则上招收1人,外交学专业可适当放宽。
编号 |
院 系 |
专 业 |
收生要求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
1 |
英语学院 |
英 语 |
4、4、3、3 |
2 |
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学院 |
葡萄牙语 |
4、4、3、3 |
3 |
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学 |
4、4、3、3 |
4 |
法学院 |
法 学 |
4、4、3、3 |
5 |
亚洲学院 |
马来语 |
4、4、3、3 |
6 |
亚洲学院 |
朝鲜语 |
4、4、3、3 |
7 |
阿拉伯学院 |
阿拉伯语 |
4、4、3、3 |
8 |
国际商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4、4、4、3 |
9 |
国际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4、4、3 |
10 |
国际关系学院 |
外交学 |
4、4、3、3 |
*四个核心科目顺序分别是: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和通识教育科。
*以上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专业,视培养安排定,最终专业名称可能增设具体方向,以实际招录为准。
四、学费标准
按教育部规定,经北京市物价局批准,我校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为: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学年。
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
五、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规定为准。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者不宜就读。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被录取的香港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历及其他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
学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北京外国语大学向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七、奖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有机会获得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八、其他
除本简章规定情形之外,我校仍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香港学生。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外国语大学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0-88810671;传真:86-10-88812587
联系人:李老师,严老师
邮箱:gatxs@bfsu.edu.cn
网址:www.bfs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
点击观看:北京外国语大学面向港澳台新生行前辅导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