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及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及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以上奖学金只能同时获得一项。
二、根据通知,奖学金类别、等级、名额及奖励标准如下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7名
本科生奖学金,一等,1名,每生每学年6000元;
本科生奖学金,二等,2名,每生每学年5000元;
本科生奖学金,三等,4名,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2名
本科生奖学金,二等,1名,每生每学年5000元;
本科生奖学金,三等,1名,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奖学金申请表(文末点击下载,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二)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和综合评估总表(2022-2023学年)。
(三)获奖证明、校内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证明(2022-2023学年)等。申请人应保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获奖成果及证明材料须在申请学段期间,不得重复申报使用。
(四)上述材料纸质版材料由各学院送交至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梁老师处(东校区学生服务中心1层)。
四、评审办法
五位校内专家(本学院有学生参加本次评选的须回避)对符合条件者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重点考察学生学习成绩,按总得分进行排名、择优推荐。若排名相同,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与实践、拥有更多获奖经历者优先推荐。
序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细则 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成绩 |
绩点 (70分) |
所有申请人中绩点最高的为评审基准绩点,其成绩为满分。其他申请人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成绩得分=(本人绩点/评审基准绩点)×70×100%(小数点留两位)。 |
2 |
获奖情况 |
(10分) |
本学段就读期间所获奖励: 国家级:8-10分,省部级5-7分,校级2-4分,其他奖项1分。 |
3 |
个人陈述 |
(5分) |
(政治表现、思想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内容。不少于80字。) ⑴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⑵在个人陈述中展现的学术研究兴趣、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深度和广度。 在1-5分酌情打分。 |
4 |
院(系)意见 |
(10分) |
(院(系)审核意见中应体现申请学生的个人特色,不能仅仅是“同意”二字。) 核实学生在校情况,是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在1-10分酌情打分。 |
5 |
其他 |
(5分) |
2022-2023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网络培训结业证书:3分。 校内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证明:2分。 |
五、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请
学生根据生源地和申报类别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至所在学院审核。
(二)学院评审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将包含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交至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梁老师处(东校区学生服务中心1层)。材料接收截止日期: 2023年11月27日(周一)17:00。
(三)学校综审
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组织五位校内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审议评分,确定建议获奖名单。评审期间:2023年11月28日。
(四)结果公示
建议获奖名单公示,公示期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
公示网站:https://gatxs.bfsu.edu.cn
对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电邮联络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
(五)上报建议获奖名单
建议获奖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
梁老师,电话:88818781,电子邮件:liangguowei@bf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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