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及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及条件
二、根据通知,奖学金类别、等级、名额及奖励标准如下:
(一)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6名
本科生奖学金,一等,1名,每生每学年6000元;
本科生奖学金,二等,2名,每生每学年5000元;
本科生奖学金,三等,3名,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3名
本科生奖学金,二等,1名,每生每学年5000元;
本科生奖学金,三等,1名,每生每学年4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三等,1名,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评审办法
依据本通知所列申请条件,对符合条件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重点考察学生学习成绩,依据综评排名百分比进行排名、择优推荐。若排名相同,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与实践、拥有更多获奖经历者优先推荐。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奖学金申请表(文末点击下载,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二)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和综合评估总表(2021-20221学年);
(三)社会服务与实践证明、获奖证明(2021-2022学年)等(如有)。
注:申请人应保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获奖成果及证明材料须在申请学段期间,不得重复申报使用。
上述材料纸质版材料由各学院送交至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东校区学生中心201室)。
五、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请
学生根据生源地和申报类别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每人只可申报一个奖项,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至所在学院审核。
材料接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3日(周四)17:00。
(二)学院评审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将包含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交至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
评审期间:2022年10月14日(周五)至2022年10月17日(周一)
(三)学校综审
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审议,确定建议获奖名单。
评审期间:2022年10月18日(周二)至2022年10月19日(周三)
(四)结果公示
建议获奖名单公示。
公示期间:2022年10月20日(周四)至2022年10月24日(周一)
公示网站:https://gatxs.bfsu.edu.cn
对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电邮联络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
(五)上报建议获奖名单
建议获奖名单经5天公示期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
六、联系方式
唐老师,电话:88816424,电子邮件:gatxs@bf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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